計時停車格仍收費到晚間十點
交通局表示,高市路邊、路外「計次」停車格位,收費時間即起少收兩個小時,提早於晚上八點結束收費。市府強調,停車收費並非以收益為主,仍以停車秩序為重,「計時」停車格收費時間不變,「計次」停車格收費時間改為上午八點至晚間八點。交通局表示,「計次」停車格每日減少兩小時收費,自去年六月就開始試辦。據統計,全市共有三萬八千多個路邊平面停車格,其中有兩萬三千多個「計次」停車格,原收費時間為上午八點至晚間十點,即起改為上午八點至晚間八點。去年即試辦 即起實施減收兩小時
交通局表示,自去年六月試辦計次收費提早到晚間八點,經十二個月實施資料之大數據分析,計次收費停車格多位於住宅區,晚間八點至十點的收費金額佔全日比例四%,並不算高,故決定全面實施;全市共有計次停車位兩萬三千多格,以鳳山區、三民區、前鎮區居多。「計次」停車格每日減收兩小時停車費,「計時」停車格仍維持十四小時收費時間,是考量高停車需求區域,不宜提早免費時間,以為有車主搶佔或佔用,造成停車位一格難求,影響市民停車權益與效益。市府強調,新措施實施後,市庫每年將短收兩千多萬元,停車格收計費主要目的仍以停車秩序為主,絕非只在乎稅收。